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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卡的密码改了还能审核吗
一、海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卡的密码改了不影响审核的,考生放心。
二、根据海南省国家
教育考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海南省2016年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申请享受政策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审查、确认办法。
1.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和考生在校实际就读情况,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和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
(1)检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不完整、不齐全的当场退还考生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并通知考生在报名期间补齐后重新申报。检查考生《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上所打钩的项目是否与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是否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名。核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将证件原件当场退还给考生本人,留存其证件复印件和其它报名材料,并在其复印件上签署核对人姓名。
(2)负责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等,分发报考卡;对申请报名参加基础会考的,还要收取其基础会考考试费。
(3)负责现场采集所有考生相片和非海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的考生二代身份证的电子相片等信息。
(4)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做出审查意见。根据报名条件审查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考生的学籍和学历材料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不能报考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的院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海南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并分类列名册报经市县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县
招生办主任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审查意见。对“同意报考,但不能报考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的院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海南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和“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应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对经审核同意报考的考生,打印《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给考生签名确认,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5)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有关材料,在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的特征信息。
(6)依据考生户籍材料中的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海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入户的时间、学籍材料中考生毕业的学校,确认户籍在海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汉族考生是否符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族考生”的加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相应的位置作“确认”标志,并将确认的考生名单下载造册加盖招生办公章后报省考试局备案。
(7)负责整理、报送报名材料。 负责将考生提交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复印件交
公安部门审查;对不在本市县报名而户籍却在本市县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户籍有关情况表送交本市县公安部门审查,户籍审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6
年高考报名考生户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4号)执行;将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
保险的材料交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将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材料分类、整理后上送省考试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除按规定需装入考生纸质档案的以外,其余材料由市县招生办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为3年。
(8)负责比对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将考生的高考报名信息与会考考籍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对姓名、身份证号、考籍号、毕业学校等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要进行分类统计并进一步调查落实确认。
2.市县公安部门负责审查、确认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和外侨居留证及护照等内容。
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查本地区考生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查、确认“引进优秀人才子女”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
5.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审查确认少数民族聚居市县、聚居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的汉族考生的加分资格。
6.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审查确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加分资格。
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查确认农村人口独生子女考生的加分资格。
8.省对台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确认台湾省籍考生的加分资格。
9.省民政厅负责审查确认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的加分资格,以及“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
10.海南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审查、确认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体优生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应届考生的资格;审查、确认“中职生”(含在省外学校毕业的“中职生”)的学籍;复查“省外借读生”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
11.海南省考试局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各市县上送的各类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考生的有关材料。海南省考试局应在3月5日前将各市县招生办上送的各类材料汇总、整理、分类后,分送省内有关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应于3月30日前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将审查结果打印、签名(审查工作的责任人)、盖章后移交给省考试局。海南省考试局应在4月1日后在网上分批公示各部门的审查结果信息,公示结束后,将考生的加分信息和不限报信息加载到考生的电子档案。

高职高考网上报名?
一、高职高考报名是需要先拿到考生号
高职高考的考生号获取分三种情况:
1,在校生,中职在校生一般来说是由学校统一安排审核资料并领取考生号的,只要记住听清楚学校的安排,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或者是要填写怎样的表格等等的操作,一般都能够在高考报名前拿到你的考生账号和密码。
2,学校不统一安排报名的在校生,这种情况就需要学生自行到学校所在地的招考办去咨询,问清楚能不能够在那个招考办进行报考,如果可以,就按照招考办的要求去做。
3,已经毕业了一年或者几年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者社会的考生的话,就需要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办去进行报名,具体怎么样做,也是按照招考办的要求来完成。
二、拿到考生号和密码之后,学生就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的账号。
登陆之后,首先要修改你的密码。以防止别人猜到你的初始密码后,对你的资料进行修改,从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修改完密码之后就可以进行考生个人资料的填写。填写时,要注意户籍地、考生类别、政治面貌等是不是正确,核对学业水平的信息,填写联系方式以便联系,选择报考科目,完整地填写资料。
三、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参考费用包括报名费、志愿填报用书费以及体检费。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等到显示缴费状态为已缴费的时候则缴费成功。
四、缴费过后要进行相片采集。
可以通过照相馆进行相片采集,如果考生的身份核验通过,那么已经算是预报名成功了。
五、考生还要到领取考生号的地方,即学校或者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一般是资料确认、指纹、人脸采集以及审核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的话,一般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现场确认完成,就代表高考报名成功,高职高考报名流程最后一步也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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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不是广东户口能在广东参加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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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可以在广东参加高考,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2、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是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
3、考生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法律依据:
广东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
(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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